日前,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就业见习是增强青年岗位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2022年百万...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扬帆助力计划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有关要求,在前期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抢抓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关键期,全力促进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城乡社区服务人才的重要来源,引导高校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多渠道开发就...